【朝耀】知乎:交友不慎是什么后果?(sir番外)

——特别补充——


早安,姑娘们。此时此刻,你们亲爱的答主还在睡梦中。周末的他从来不肯早起,也许是因为晚上太累了?

到此为止,你们大概能知道我是谁了吧。

昨天上班时间照例巡查,路过他的财务经理办公室,习惯性地进去看一眼,结果就被我抓到这家伙上班时间趴在电脑后面玩手机,打字的手噼里啪啦的,就像他兴奋时候的喋喋不休。
 他也许是太入迷,不记得我按时按点的巡查习惯,也不记得我每天从办公室下来心不在焉地走一圈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谁。

我刻意从门口后退几步,清咳一声,再踏步走到门口,果然见这小狐狸已经把手机收得好好的,认认真真地对着电脑看报表,闻声抬头看着我,眯着眼睛笑嘻嘻地说一句,“你又来啦?怎么这么闲,要不要我给你的财务部搞搞事啊?”

工作偷懒,欺瞒老板,还搞威胁,胆子挺大。

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况且他还引诱老板呢,罪加一等。

当我下班时间再来时,他的情绪明显低落了些,瞒得过别人也瞒不过我。这肯定是受了刺激,谁知道这小混蛋又干了什么。然而一见到我,他那双眼睛又亮了起来,一如既往地抱上来捏着嗓子阴阳怪气地来一句,大少爷,今晚想吃什么呀。

想吃你。

然后我一如既往地挨了拳头。还好,挺有活力的,不是生病。

但这样还是很让人担心啊,这个家伙心里有事从来都不肯说,表面装得好好的,自己屯着压着胡思乱想,直到我逼供才吞吞吐吐说出来,就是个笨蛋。我早就吃过亏了。

所以他去做饭的时候,手机突然亮起来,而我恰好看到了你们知乎上的回复,这也就不是什么偷窥的行为了吧?我默默把他的手机放回去,掏出自己的手机,把这帖子搜出来。并不难找,因为赞和评论数也太显眼了点。

看完后我只能叹一句,不愧是笨蛋,这点事情都记得那么清楚。我什么时候装过呆傻蠢萌的乖宝宝?明明是他当时性子实在太痞太恶劣(现在也差不多),任何时候我都无话可说,没想到他心里给我加了几层特效。但“男神”我挺喜欢的,听着舒爽。当然现在叫的称呼我听着更舒爽,虽然只限于床上。

算了,不说那么多,怕他醒来揍死我。就给你们讲些连他也不知道的事情吧。

第一次见到他其实不是在酒吧,因为在那之前,他见到我也不会记得,可我早就把他的模样和声音记得清清楚楚。说来俗套,中国有个词叫“惊鸿一瞥”,对不对?

新生开学典礼的时候,他就站在我表弟身边,一头黑色长发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女孩子,但那笑疯了抱死身边人脖子蹦哒的蠢样怎么看也没有小姑娘的矜持。我从未见过有人能笑得那么明媚,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像是揉进了一片碎金,一眯起来,眼尾上挑,比阳光都绚烂。那一天,我站在高高的讲台上,面对黑压压的新生,轻而易举地在人群中又找到了这双眼睛。收敛了笑意,纯粹而专注地望着我,比起先前绚烂的生机,更像静静流淌的银河。那一瞬间,一个念头穿过我的脑海:有谁能有幸被这双眼睛,一直一直,注视着呢?这想法一闪而逝,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如我所想,像太阳一样温暖又耀眼。再后来,我发现自己大概是有点魔怔了,目光竟不知不觉地开始追随他的身影。再后来,当助理候选人名单里出现他的名字时,我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决断。

可他旷工,旷了整整一年半。

我身边有个家伙,日日发情的骚包法国佬,早早看出我的心思,对着我调笑半天没占到什么便宜,便蹦着跳着转眼就把他给勾搭上了,气得我差点宰了他。然而他一摊手,笑嘻嘻地说道:“我这是帮你打探消息啊,难道你不想了解他吗?”间接了解?这方法也太闷骚了吧?你少来。

……然而我还是接受了。才不是因为怂得怕自己贸然接触会留下不好的印象。

反正在意一个人就是这么小心翼翼,你能怎样。

刚入学时,他还是个典型的中国乖学生。可自从他和我那法国损友搭上,居然开始出没于各大酒吧了,没几个星期,仿佛就像完全适应了环境,吃喝玩乐跟欧洲年轻人没什么两样。虽然感觉有点被带坏的样子,但看他适应得挺好,我就没担心太多。直到有一天半夜,我接到电话,是他打给我的。语气礼貌而生疏,委婉地阐述了法国佬烂醉如泥的状态,但在临死前还记得翻出我的电话。于是他就打过来了,希望我把人接回去。听着那因酒精而酥麻许多的嗓音,含着些许为难和恳求,我生生把“让他死在那就行”给转成一声“好”。

去到那里我就有点后悔了,后悔的是放手让法国佬带着他学坏,这酒瓶子和外衣裤乱丢的现场着实有点吓人。法国佬已经脱得差不多了,只披着一件外套,大概是他特地盖上去的。沙发上倒了好几个人,满地空酒瓶让我无处落脚,只有他衣冠完好,安静地坐在沙发仅存的空位上,面前摆了数量比谁都惊人的空瓶子,但除了那微红的脸颊,一双琥珀眼睛依旧明亮清澈,看不出一丝醉意。看到我来,笑了笑,“抱歉,麻烦你了。”

“……要我送你回去吗?”手上忙着给法国佬套衣服,我偷眼看着他一边努力晃醒昏睡的人,一边拿着手机给他们室友打电话,忍不住出声问一句。他有些惊讶地看看我,随即又笑着摆摆手:“不用啦,我又没醉,而且我也有人接噢。”

我把法国佬丢进车里,无意间回头,远远地看到他站在门口,跟几个尚且清醒背着同伙的朋友挥手告别。橘色的灯光下他笑得还是那么温和,轻轻地招手,招手,安静地目送着一个个身影远去,然后像是发条到头的机器,慢慢地停了下来,站在原地。上扬的嘴角一点点落下来,抿成一条直线。眼睫垂下,挡住四周大片斑斓的光,那双一直绚烂的眼睛在此刻居然变得暗淡无比。似乎是深吸了一口气,他扯了扯外套,在自己胳膊上狠掐一把,勉强维持着身子的平衡,向着不远处的公车站走去。那道孤寂的身影让我心下一惊,仿佛被谁揪了一下,拔出一根从未注意到的刺来。这个样子……什么啊,为什么看上去会这么寂寞?明明应该是适合肆意欢笑的人,不是吗?

那一瞬间我没来由地愤怒起来,几步跑过去抓住他,问他到底有没有事。他愣了愣,眯了眯眼歪着头,像是在过滤我的话,转瞬又反应过来,傻笑着摇摇头:“我真的不喝啦。”

……气死我了,就不该相信他。这人也醉得不轻,自己硬撑着,哪有人接啊?

那之后第二天,法国佬揉着宿醉的脑袋,还不忘笑嘻嘻地冲我耍嘴皮子:“诶,他追着我问是不是我朋友把他送回去的,一脸惭愧,想谢谢你呐。我说你,怎么就不懂趁机做点什么呢,多好的机会……”

这番话的后果是后脑勺挨了一拳头。有助于醒酒。

直到很久以后,当我终于看得清他的心结时,我才完全明白了。这哪里是适应了环境啊,哪里是寻欢作乐啊,只是从来都抓不住自我,为了寻找一点安全感,强颜欢笑,逼着自己去习惯去融入而已。他就是这样,明明是脆弱又敏感的家伙,却硬要装得那么冷静,好像真的无坚不摧。但在明白这些之前,我只是愤怒,不知道在生谁的气。我只知道自己再也不想看见他那个样子了,一点也不适合他。

那样的人,有那样笑容,就应该是无忧的。

我开始纠结于自己的感情。那么关心一个人,连情绪都受他牵制着,我到底想要什么?直到有一天,我烦躁得想杀人,只因为那该死的表弟。然而刚踏入酒吧准备抓人,铺天盖地的镭射灯光和嘈杂喧闹的音乐人声顷刻间包围了我,还有一个慌乱却温暖的拥抱。我下意识地扶起突然撞上来那人,下一瞬,却感到后脑一股拉力,唇瓣便传来要命的湿热感。他贴上来,犬齿在我的下唇不轻不重地磨了磨,随即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探出舌尖飞快地舔了舔。香甜的酒气钻入口中,他迅速放开我,一蹦就退了三步,双手挡在身前,一双琥珀般的眸子直勾勾地望着我,狡黠又警惕,仿佛一只恶作剧之后的小狐狸。对上那双熟悉的眼睛,我彻底呆在原地,无法动作,甚至听不到他说了些什么。直到他推着站在一旁傻愣许久的法国佬钻入人群,我才回过神来,下意识地舔了舔唇,一股酒气,混着丝丝甜味,太过醉人。

他说他尝到了红茶味,那我就是尝到了他。离开时,我瞟了一眼躲在某人身后的小狐狸,边走边想着,我大概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了。

想要他。要他在我身边,那双眼睛看着我笑,再也不要露出那天晚上的落寞样。

于是,我打电话给阿尔弗,说道:“想回美国么?”

再之后的事情就不用说太多了吧,你们都挺聪明的,只有他,怎么就这么傻。我们住到一起了,我如愿以偿,看着那双眸子天天都装着我,看着他笑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纯粹,某些改变连他自己都意识不到。这样挺好的,我想着,也许我可以再贪心一些。

然而我还是高看自己了。我不仅没做到当初许下的誓言,相反,我让他难过得要命。

那天晚上,他扭过头,路灯斑斓的光给他渡上一层虚幻感,好像怎么用力也抓不住。我听着他用一种很轻松、如同我们每天开着玩笑的语气轻轻说着,他要回中国了,他知道我是什么人了,他再也不想见我了……他后悔了。

后悔什么……?朋友?哈、哈哈哈,谁他妈要做你朋友?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真的要气笑了,你说他怎么就这么傻,傻得我都要为自己难过。我吻了他,很粗暴的那种,粗暴到满口铁锈味。但我看着他惊惶又迷茫的神色,彻底拦不住烧在心里头的暴戾,抓着他就塞进了车里。如果粗暴点就能封住他的嘴,我不介意。因为我真的不想听了,那张小嘴,怎么就能轻飘飘地吐出那么多刀子般的话,毫无自觉地划在我骨子里。他反抗着,喊得嗓子都哑了,挣扎得毫无章法,全被我轻而易举地挡了下去。我看到他红了眼睛,却拼命咬牙骂着我,不服输的样子让我又心疼又好笑。其实我真没有兽性大发,就想治治他。但他一偏头,瞳孔突然就缩了一下,像是看到了什么令人惊恐的东西。然后他就哭了。

是真的哭,哭的毫无风度,像个脆弱的小孩子,完全忍不住。憋了半天的眼泪滚下来,沾湿了半张脸,落到我的手背上,很烫。他吼着我的名字,叫我滚开,他哭号着,说不认识我,说我骗他,说他害怕。我吓得放开他,他却像失了理智,疯狂挣扎着,很容易把自己弄伤,我只好又把他再按回去。但正因为这样,我不得不紧紧靠他,以最亲密的距离,听着他的声音,带着哭腔,上气不接下气地在我耳边、在我心口断断续续地说着,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交集。

他说,不要毁了他。

那一刻我觉得心口疼得要命,有什么东西被粗暴地撕碎了,不知道是谁动的手。是他,还是我自己。
 ……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那天再稍微冷静一点,我们两个是不是就不用留下一道疤。

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都不够了解对方,隔着一层膜去接触的话,怎么拥抱都不是真实的啊。那天晚上送他回去,看着他抓着我的外套艰难地走进学校,单薄的背影摇摇欲坠,比曾经记忆里的那个酒吧前路灯下挥手告别后落寞转身的身影更让我害怕。可这都是我一手造成的啊,是我这么喜欢他,可也是我让他这么难过。

我在车里待了一整夜。天亮时,我想,也许这就是结果。

一星期后,法国佬突然打电话来,只说了一句话:他是下一班飞机,到中国。我第一反应是抓着车钥匙冲出办公室,但他的那句话,“我才不想看见你”,撞在我发热的脑子上。

后来我还是去了,抛下一脸惊愕的秘书。我骗不了自己。不让他发现,只是去看一眼,我想着,算是给我最后的宽容。

但我没有见到他。我早就明白的,这个世界这么奇妙,却终究不是言情小说。我只是忍不住地怀着一丝期待罢了。

这就是结果。

——但绝不是最终的。

三年后,父亲给了我一份文书,关于新的分公司。是时候让你自己出去干了,他说,带着点该死的意味深长,特地为你选了个好地方。

我看着纸上的CHINA,什么话也没说。

世界这么奇妙。虽然它不是按着套路来的言情小说,但它却是我们充满惊喜的人生。我找了他很久,在茫茫人海中,在这片陌生的土地。这本是一件难于登天的事,但幸好,我足够幸运。

开车跟在他身边时,天知道我有多紧张。我真的害怕,怕他选择转头就走,毫无留恋,不给我一丝机会。但他没有。他一直往前走,一会儿大步流星,一会儿小步挪动,隔着车窗玻璃偷眼瞄着我,咬着唇气恼又纠结,可爱极了。在我的心越发被无来由升腾的希望吹到嗓子眼时,他突然狠狠地踹到我的车门上没风度地当街骂了人。一瞬间,我的心落下来了,无比踏实,忍不住地傻笑。

因为他没有拒绝我。

关于那个俄罗斯人,说实话我很不爽,非·常·不·爽。他们很熟悉,不知道那男人说了句什么话,他就憋不住地笑起来。他怎么就敢在外面笑得这么好看,还是对着别人,想想就不能饶啊好吗。我给他发了短信,他居然还敢顶回来,三年不见,胆子也太大了。

不过我是不担心的。就冲他往我车门上踢的那一脚,就冲他待在这甜品店里吃着他曾经嫌弃太甜的英式甜品,我就有绝对的自信。他心里给我留了多大的位子,就像我这三年里给想念他留了多少时光。只是他自己不承认而已。

有只法国公鸡说我被人家踹了一脚就开始瞎嘚瑟,嗤,他懂个鬼。

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比人与人之间近得多啊。

事实上,在见他之前,我去了很多地方。包括他曾经的家,他的学校,他最尊敬的人的墓前,他高中时为了弟妹上学而偷偷去做工的地方。

那时候,我终于意识到,曾经的我有多么愚蠢而自大。决定隐瞒那点事实时,我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不愿惹麻烦而已。他搬走的那几天里,我还很天真地想着,他大概是因为我的不坦白而生气了吧。然而我还是不懂他,我以为自己能理解他在异乡的孤独感,能抹去他在曲终人散时的寂寞,却从没注意到他心里深处的那个疙瘩,一触即发。那何止是身在异乡的孤独啊,是很久很久以前我所不知道的、一天天煎熬到难以想象的生活里,埋下的玻璃渣。我们的距离在我看来不值一提,在他看来却值得恐惧。我从来没考虑过他的感受,我怎么能凭着自己的感官,逼迫他去跨越他最害怕的东西?

但现在我懂了。我心疼他,但我依旧自私地期待着,如果我希望你重新认识我,如果我真诚地向你伸出手,如果我能按着你的步伐慢慢地走,你是否会愿意跟着我?

幸好,他接过我的手,拥抱我。他说,他愿意。

他醒了,眯着眼迷迷糊糊地赖床,抱着我不肯放手。大概是没吃够昨晚的亏。总之先到这里吧,这一段,就留给他哪一天发现了,再慢慢看。

最后感叹一句,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大概就是:我终究是抓住了他,没有错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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